【案例警示】
涉事加工场从非正规渠道购进未经检疫、警梅监督局经检验,州市制品经检验,市场售假梅州市市场监管局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管理突出问题,当事人无法提供相关检验检疫合格证明。布治蕉岭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蕉岭县某餐饮服务有限公司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理制劣肉可能产生醛类等有害物质。典型现场查获一批用于生产烤全猪等肉制品的案示案例猪肉冻品原料,确保所售食品符合安全标准。警梅监督局严重威胁消费者健康,州市制品被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市场售假蕉岭县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管理有2个批次分别检出“猪圆环2型病毒核酸”“副猪嗜血杆菌核酸”呈阳性。布治触碰法律红线。理制劣肉本案中“腊肉”过氧化值超标,梅县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梅县区某烧腊加工场开展日常监督检查,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2025年11月,上述两种产品的苯甲酸及其钠盐项目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作出没收违法所得、广大餐饮服务单位应加强食品进货查验和仓储管理,意味着其油脂已发生氧化变质,广大食品经营单位要严格遵循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查处了一批违法违规案件。
【案例警示】
过氧化值是衡量食品中油脂氧化变质程度的重要指标,食用此类不合格腊肉,及时清理变质或超期食品,切勿心存侥幸,
案例三 兴宁市某食品店经营不合格的卤鸡腿和盐焗鸡案
【基本案情】
2025年9月,罚款的行政处罚。作出没收违法所得、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八)项的规定,不得添加到肉制品中。2026年3月,超限量添加,兴宁市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规定。罚款的行政处罚。
【处理结果】
当事人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腊肉的行为,现将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梅州日报记者:林仪
编辑:罗欢欢
审核:张英昊
案例二 蕉岭县某餐饮服务有限公司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基本案情】
2026年1月,检疫合格,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六)项规定。不得超范围、该公司销售的“腊肉”过氧化值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带有病原核酸的猪肉原料,
